为加强仲裁机构的交流互动,学习仲裁行业先进管理经验和创新做法,提升仲裁机构建设水平,11月18日上午,东莞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一行到访上海仲裁委员会,参观了上仲文新报业大厦本部立案窗口、仲裁庭室、仲裁员休息区、秘书办公区等区域。
座谈会上,上海仲裁委主任刘晓红教授对东莞仲裁委一行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她介绍了上海仲裁委员会的历史和发展,特别是机构内部改革以来坚持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的有关情况。上海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春玮就上仲内部治理结构、委员会人员组成、业务团队建设、案件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东莞仲裁委主任潘长河介绍了东莞仲裁委的成立背景、发展历程和业务开展情况,分享了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协同有关工作的经验做法。
双方就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创新、推动行业协作、仲裁国际化区域化发展以及仲裁服务社会经济大局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表示今后将加强联系,密切沟通,在仲裁事业规范发展征途上携手前行。
上海仲裁委合作发展部部长黄一文、办公室副主任姚琰钢、一般民商事部法律顾问檀文芳,东莞仲裁委员会黄俏安、孙成蛟、尹淑芬参加活动。
(尹淑芬撰稿 卢偲旻审校)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
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