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东莞仲裁委员会组织上海地区仲裁员在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见面交流。
东莞仲裁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向与会的上海地区受聘仲裁员介绍了机构启动运作以来的基本情况,东莞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区域优势,仲裁在东莞的发展现状以及东莞仲裁委的发展思路。有关负责同志强调,东莞仲裁委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优秀的仲裁员队伍,仲裁员是仲裁业务的坚强后盾,希望上海地区的各位仲裁员立足当今、着眼未来,发挥上海作为全国仲裁工作先进地区的独特优势,充分展示各自业务和能力专长,共同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携手为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大家就加强学术联系、仲裁法的修订、仲裁员队伍建设、仲裁事业发展、仲裁程序效率提升和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与会的仲裁员纷纷表示,东莞仲裁委员会的专业、细致服务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认为优质的仲裁服务是仲裁机构不断提升社会认同度、公信力和仲裁机构长远发展的力量源泉。
最后,潘长河主任为与会的仲裁员颁发了聘书。
上海地区仲裁员张振安、李志强、陈振福、王国华、殷敏、张继红,东莞仲裁委员会黄俏安、孙成蛟、尹淑芬参加活动。
(尹淑芬撰稿 卢偲旻审校)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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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