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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一行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拜访交流


  3月10日,东莞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带队拜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学习仲裁同行领先经验,加强与国际化仲裁机构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能力。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对东莞仲裁委一行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贸仲在设计与执行规则制度、培训与管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发挥仲裁机构职能、建设智慧仲裁、开展仲裁研究、加强宣传推广和国际交流等专业化建设和国际化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东莞仲裁委仲裁员刘润东分享了有关涉外仲裁案例以及国外仲裁机构的特色制度。东莞仲裁委主任潘长河介绍了东莞仲裁委的成立背景、发展历程、机构定位、国内与涉外仲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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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就挖掘仲裁机构发展特色、创新制度设计、主动融合国际规则、坚持规范化管理等进行了深入讨论,表示今后将加强疑难、涉外案件处理经验沟通交流,结合国内外仲裁行业实际和发展规律,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共同绘就“一带一路”商事仲裁高质量发展的美好蓝图,共同提升中国仲裁公信力。

  贸仲雄安分会兼海南中心副秘书长吕岩、国际案件处余婷、事业发展处刘飞,东莞仲裁委梁闻达、郭梓杰、关海泓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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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海泓撰稿   梁闻达编审)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0769-288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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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

   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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