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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协商事调解法律专委和东莞市律协仲裁法律专委一行到东莞仲裁委员会调研交流

  3月31日上午,广东省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一行到东莞仲裁委员会调研交流。

  东莞仲裁委潘长河主任陪同来宾参观东莞仲裁委前厅等候区、仲裁功能区、行政区和秘书区,介绍了东莞仲裁委依法设立、启动运作和机构性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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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就商事仲裁与商事调解的融合及发展进行深入交流。潘长河主任表示,东莞仲裁委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深度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仲裁+调解”品牌。省律协商事调解法律专委陈群主任介绍了省律协商事调解法律专委的设立背景以及推动商事调解深入发展的相关做法。各方拟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探索建立常态化交流协作机制,借助仲裁平台提高律师参与商事调解质效,并就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结合东莞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特点,努力发挥各自优势,为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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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律师协会周静、廖永强、娄孟强、陈彪、张温阳、荣艳,东莞市律师协会周云、刘卫纲、皮帔、赵永通、梁彬仪、何灿全,东莞仲裁委黄俏安、卢伟健、邓靖俞参加以上活动。


                        (邓靖俞撰稿 黄俏安审核)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

   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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