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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一行赴厦门仲裁委员会拜访学习

  4月14日,东莞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一行赴厦门仲裁委员会拜访学习,参观了厦门仲裁委仲裁庭室、党建长廊、会客室等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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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仲裁委林文阳副秘书长介绍了厦仲管理体制改革、业务发展现状、人才队伍建设和法人治理机制,分享了服务台胞台企和促进两岸仲裁事业融合发展的举措。潘长河主任全面介绍了东莞仲裁委设立背景、启动运作、案件办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双方表示今后将加强联系,为提升行业公信力和同行协作沟通携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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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仲裁委梁闻达、李翠珍、刘心予参加活动。

(刘心予撰稿 梁闻达编审)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

   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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