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厦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林文阳和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丁丽瑛一行到访东莞仲裁委员会,就知识产权仲裁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分享了厦门仲裁委在拓展知识产权仲裁业务、制定知识产权仲裁规则方面所作的探索和努力。东莞仲裁委主任潘长河介绍了东莞产业结构特点和东莞仲裁委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推动知识产权仲裁的情况。双方就知识产权仲裁宣传、知识产权仲裁规则制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构建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一致认为知识产权仲裁需跳出传统框架,因应经济社会发展拓展受案范围,知识产权仲裁规则的制定可更好服务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力仲裁机构高标高位融入国家战略实施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仲裁保障。
厦门仲裁委高洁、郑梦圆,厦门大学法学院赵诗洁、章陈昊、廖荻,东莞仲裁委梁闻达、李翠珍、孙成蛟、黄莹莹、谢欣参加活动。
撰稿|黄莹莹 谢欣
编审|梁闻达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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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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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