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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律师协会与东莞仲裁委员会建立“仲律联动”长效合作机制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7月31日下午,东莞市律师协会刘浪波副会长带领市律协商事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同行一行30余人到访东莞仲裁委员会,参观东莞仲裁委各功能区,实地调研东莞仲裁委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座谈交流。

  刘浪波副会长和市律协商事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欧宁馨主任介绍了专委组建情况和推动商事仲裁调解发展的相关做法。东莞仲裁委潘长河主任向东莞律师同行通报了东莞仲裁委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全力为商事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的举措。双方围绕党建共建、专业研究、人才培养等进行深入交流,并就共同建立“仲律联动”长效合作机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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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律协副监事长袁琦,东莞市律协商事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鄢仲平、闫国栋、吴晶莹,秘书长钟丽萍,副秘书长黄健锋以及专委委员李杰、赵永通、熊玉峰、贾尧夫、李锡国、袁浩权、许见欢、孔鹏程、廖辉林、阳朝锋、龚瑜、陈泽森、何柏林、黄志豪、潘颂宇、陈敏仪、邹慧敏、王敬伟、谢仲绅、邓兴银、周小龙、梁志乐、陈小兵,东莞仲裁委梁闻达、李翠珍、孙成蛟、戴佳佳、陈烨君、王颖、刘彦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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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戴佳佳

编审|梁闻达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

   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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