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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调研组到访东莞仲裁委员会

  10月20日上午,海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邓惠文和立法一处副处长刘世虎就仲裁立法和仲裁机构体制创新情况到东莞仲裁委员会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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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林坤、工作人员许越,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江门市委副秘书长、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主任、江门仲裁委员会主任黄郭勇,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刘润东,东莞仲裁委潘长河、梁闻达、李翠珍、林梦参加活动。


撰稿|林 梦

编审|李翠珍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

   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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