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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应邀参加2024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走出去”合作发展论坛

  5月9日上午,2024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走出去”合作发展论坛:科技引领·规则衔接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工作会议在香港举行,来自粤港澳三地的政、学、业界人士共谋大湾区仲裁发展。东莞仲裁委员会应邀参加活动。

  香港仲裁师协会会长邝志强表示,现代跨国贸易商业行为经常牵涉多地、多种法律,从过去“一对一”关系演变成“一对多”,甚至“多对多”关系,商业仲裁能一次性解决多种法律纠纷,各地仲裁机构已成为化解国际商业纠纷的重要机构。

  “香港《2017年仲裁(修订)条例》明文规定,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都可通过仲裁解决,这显示了香港法律作为仲裁协议,以及香港作为仲裁地的优势。”邝志强说。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在开幕致辞中指出,粤港澳三地有不同行政体制和法律体系,要在“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框架下,进一步研究三地规则制度的软联通,在保持各自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将差异转化为动力,实现有效衔接,为各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通创造良好的仲裁环境,为仲裁“走出去”打好基础。

  论坛举行了两场主题圆桌会议,与会人士共同探讨“数字化视野下智能仲裁发展机遇和挑战”以及“全球化时代下仲裁规则衔接创新实践”。东莞仲裁委员会潘长河主任应邀出席圆桌会议,作题为“新时代全球视野下湾区仲裁规则衔接创新实践的思考”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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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颖玫表示,AI(人工智能)技术能让仲裁员更精细、便捷和高效地工作,更专注于运用经验和专业进行决策判断,但也要注意对仲裁过程中使用AI技术进行风险管理,包括隐私泄露、偏见歧视以及数据滥用等问题,建议大湾区下一步考虑出台相关指引。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赋能仲裁以及多元化争议解决融合等方面,中国仲裁机构向世界国际仲裁界提出了很多中国倡议,有效促进了与国际仲裁发展的相互融合,为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主要来源:中国新闻网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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