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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院长叶晓彬一行到东莞仲裁委员会座谈交流
5月14日上午,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叶晓彬院长一行到访东莞仲裁委员会开展仲裁工作交流。叶院长一行参观了东莞仲裁委各功能区,双方围绕新时代法律人才需求和司法实务动态等进行了座谈交流。
四川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所所长安静,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教师武雪萍、皮兴月,东莞仲裁委潘长河、杨丽丽、尹嘉玮参加活动。
撰稿|尹嘉玮
编审|陈阳杨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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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