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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仲裁与司法审查同堂培训班开班

  7月2日至6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首期仲裁员与仲裁司法审查法官同堂培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出席开班式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委、二级大法官王淑梅出席开班式并授课。

  胡卫列介绍了近年来司法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发展仲裁工作情况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仲裁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仲裁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仲裁工作的职责使命,切实增强高质量推动仲裁工作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充分认识开展仲裁员与仲裁司法审查法官同堂培训的重要意义,努力在抓好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交流会商会精神落实、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等方面持续用力,主动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共识,着力在业务对接、机制衔接、信息共享等工作上形成合力,在相互促进中实现共赢。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开班式。来自全国法院和有关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仲裁管理人员代表270名同志参加培训。

  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胡鹏及香港籍仲裁员郭慧芳参加培训。

主要来源:司法部公众号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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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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