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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一行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学习交流
10月29日,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东莞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东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黄文胜一行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学习交流。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谷岩和贸仲监督协调处处长魏子平等参加会见。
双方介绍了各自机构性质、组织架构、队伍建设、案件管理和最新发展成果等基本情况,并围绕仲裁机构体制机制、公信力提升、行业发展和涉外仲裁服务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撰稿|谢欣 编审|张伟坚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东莞仲裁委员会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以下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