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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一行赴北京仲裁委员会学习交流
发布日期:2024-10-31
10月28日,东莞仲裁委员会负责人率东仲涉外仲裁业务专题培训班全体学员赴北京仲裁委员会学习交流。 北京仲裁委委员兼秘书长姜丽丽介绍了北仲发展历程和改革发展最新成果。东莞仲裁委主任潘长河介绍了东仲启动运行情况、发展成果及建设理念。北京仲裁委副秘书长陈福勇分享了仲裁员服务评价、案件程序管理和仲裁质量把控等丰富管用的机构管理经验。双方还就仲裁行业发展有关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会后,东仲一行参观了北仲仲裁庭室、立案中心、图书馆等功能区。 北仲国际案件处高级顾问尹通、顾问李文喆,东莞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兼东莞仲裁委副主任黄文胜,东莞仲裁委副主任郑水强,东莞市调解协会会长陈锡康等出席活动。 撰稿|赵怡琳 编审|张伟坚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东莞仲裁委员会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以下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