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中央和司法部、广东省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和仲裁工作的部署要求,东莞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举办涉外仲裁业务专题培训班,东莞仲裁委骨干仲裁员和仲裁秘书近50人参训。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全程提供支持。 26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杜新丽,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顾永强,东莞仲裁委主任潘长河,东莞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东莞仲裁委副主任黄文胜,东莞仲裁委副主任郑水强出席开班仪式,见证东莞仲裁委与法大仲裁研究院签署全方位的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随后,杜新丽院长结合最新理论实务热点和仲裁法修订进度讲解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新发展。 本次培训紧紧围绕仲裁服务涉外法治、提升全球化国际化意识能力,以“集中授课+现场交流+模拟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办理处处长姜秋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连斌,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原贸仲研究院副院长赵健,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贸仲上国仲仲裁员王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张玲讲授涉外仲裁案件管理和程序推进、涉外仲裁裁决书制作、涉外仲裁案件庭审技巧与注意事项、涉外仲裁协议效力认定和仲裁庭管辖权、我国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的理论和实践等专题课程,并首次协调设置了赴头部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现场学习交流和东仲涉外案件模拟庭审等课程安排,北仲秘书长姜丽丽和副秘书长陈福勇重点介绍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和仲裁员服务有关情况,仲裁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市律协仲裁法专委副主任、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研,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玲,北仲国际案件处高级顾问尹通结合丰富的涉外案件处理经验以及北仲规则实操高度肯定由培训学员参与组织的模拟庭审并做了精彩点评。 29日下午,培训班集体前往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参观学习,重温中国共产党人筚路蓝缕、顽强奋斗的伟大历程,重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坚定为新时代仲裁事业和涉外法治事业全力奉献的信心决心。 各位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充实、师资强大,视野宽、体系新、针对性强、形势跟得紧,是难得的高水平硬实操涉外仲裁专题培训。 撰稿|赵怡琳 编审|张伟坚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东莞仲裁委员会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建议在合同中约定以下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