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主席何君尧一行到访东莞仲裁委员会。潘长河主任介绍了东仲服务湾区发展大局的创新实践。双方就推进公益法律服务等深入交流,达成多项共识,并签署《合作备忘录》。 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委员、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秘书长吴毅荣,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执业委员会委员、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肖硕彬,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行政主任潘锦洋,东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郑水强、业务总监吴东参加活动。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撰稿:张伟坚
编审:吴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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