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东莞成立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打造大湾区涉台仲裁服务标杆
发布日期:2026-01-14
编者按:1月13日,南方日报刊载了东莞仲裁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同意的《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成立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打造大湾区涉台仲裁服务标杆,对接台胞台企需求,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有关情况。南方+亦作了相关报道。

近日,东莞仲裁委员会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揭牌仪式暨两岸创新发展法律服务交流会举行。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同意的《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中心的成立旨在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关键作用,精准对接台胞台企法律服务需求,优化涉台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东莞打造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高地、服务外资外贸大市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大局注入法治动能。
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委台港澳办等部门的指导支持下,东莞仲裁委将持续秉承“开放、和谐、创造、专注”的4C服务理念,深化与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的战略合作,密切与台商台企的常态化沟通,精准回应企业需求关切,不断提升涉台商事仲裁的专业水平与服务质效,以高质量仲裁服务助力两岸创新发展合作。
融合举措回应时代发展所需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冠东,东莞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黄文胜,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周懿、协调科科长曾琬苹,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黄御萌、秘书长颜士伟,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副主任郑水强共同为中心揭牌,标志着东莞涉台商事纠纷解决体系迈入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新阶段。
现场同步举行两岸创新发展法律服务交流会,各方结合职能职责,就两岸创新发展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商事争议解决特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提升法律服务效能等议题深入探讨,凝聚广泛共识。
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介绍,中心的设立是东莞仲裁委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将构建融合仲裁、调解、普法等法律服务的一体化综合性涉台争端解决平台,在服务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完善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打造涉台仲裁服务标杆中发挥关键作用。
立足东莞外向型经济发展大局,东莞仲裁委自2021年正式对外受理案件以来实现跨越式发展:2024年案件标的额突破100亿元,位列全省仲裁机构第三;2025年保持高速增长,标的总额超160亿元,为服务外资外贸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强化司法仲裁协同,筑牢涉台解纷防线。”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冠东表示,仲裁具有程序灵活、高效便捷的独特优势,期待仲裁委持续发挥专业优势,不断优化涉台仲裁服务,与司法裁判形成多元解纷的互补合力。东莞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黄文胜认为,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应以专业服务、创新机制为支撑,主动融入台商台企发展生态,深入一线了解企业法律需求,进一步拓宽台籍仲裁员选聘渠道,让仲裁服务更贴合两岸合作实际。创新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2021年启动运作以来,东莞仲裁委始终聚焦台胞台企法律服务需求,在涉台仲裁领域持续发力,受理涉台商事仲裁案件标的额累计超5000万元,涵盖金融、股权、货物买卖、民间借贷、租赁等台企高频纠纷类型,累计服务涉台商事主体近百个。东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周懿认为,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成立,聚焦需求精准服务,架起了两岸法治交流桥梁。希望东莞仲裁委坚持以台胞台企需求为导向,提供精准化、前置化法律服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台胞台企对仲裁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期待更多优秀台籍仲裁员加盟,以专业力量助力涉台案件办理质效提升,让台胞台企在东莞发展更安心、更舒心。”近年来,东莞仲裁委不断探索涉台仲裁服务创新:积极争取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发出全省首份涉台商事仲裁调查令,以制度创新破解证据获取难题;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多起涉台纠纷,获台湾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东莞仲裁实践案例”。为提升涉台港澳涉外仲裁服务效能,东莞仲裁委在全国首创台港澳和外国仲裁案件立案专窗与办案专区,实行“一站式”专人跟进机制;运用AI技术升级“智慧仲裁”系统,实现99%案件在线受理,大幅简化跨境当事人操作流程。凭借专业规范的服务,东莞仲裁委保持法院撤裁和不予执行双“0”记录,赢得商事主体广泛认可。同时,东莞仲裁委积极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东仲“莞香花”仲裁调解特色品牌,总结提炼“调解十招”,推动调解与仲裁有机衔接,让“东方之花”在涉台纠纷化解中绽放光彩,为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合力营造涉台纠纷化解新生态
揭牌仪式上,东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郑水强与东莞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黄御萌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动仲裁成为两岸商事争议解决的优选途径。

郑水强表示,此次战略合作是东仲“主动靠近台商台企集中区域、倾听一线呼声、创新服务形态”的重要实践,通过打造“仲裁+商会”模式,实现商业纠纷协调化解与企业风险防范的有机结合,为两岸创新发展提供东莞样本。据介绍,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专门聚焦涉台商事纠纷,核心职能涵盖四大方面:一是受理审理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涉台仲裁案件;二是开展涉台法治宣传与咨询,强化纠纷预防;三是深化两岸仲裁机构交流合作,促进仲裁规则法律实践衔接;四是研究涉台仲裁热点问题,阐明法理、分析案例引导市场预期。“搭建‘家门口’解纷平台,彰显营商环境温度。”黄御萌表示,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的设立,是台商协会与东莞仲裁委深度协作、回应台企迫切需求的成果。期待中心未来持续优化服务,聚焦台企高频纠纷类型,不断完善受理衔接机制,让台企在纠纷解决中切实感受到东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度与力度。郑水强透露,中心成立后,可更好承接涉台土地纠纷、股权转让、民间借贷等各类商事纠纷化解工作。东仲还将切实降低解纷成本,为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护航赋能。五大创新举措发力
围绕“打造大湾区涉台仲裁服务标杆、提升台胞台企满意度、形成‘东莞仲裁’涉台服务品牌”的核心目标,东莞仲裁委推出五大创新举措,全面提升涉台仲裁服务质效:一是队伍建设创新。拓宽仲裁员选聘渠道,重点吸纳熟悉台湾地区法律规则与商事习惯的台商协会成员、台企法务人员及台籍专业人士加入,构建专业化涉台仲裁人才队伍。二是协作安排创新。深化与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等涉台商协会合作,搭建“仲裁+商会”深度合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需求对接、纠纷联调的全链条协作。三是融合机制创新。推行“靠前服务、贴近宣传、下沉对接”模式,主动深入台商台企集中区域,精准对接仲裁法律服务需求。四是便利措施创新。优化“一站式”涉台仲裁案件咨询、受理、办理窗口服务,完善涉台案件流程,提升办案质效,让台胞台企“少跑腿、好办事”。五是纠纷化解创新。探索“商会调解+仲裁确认”新模式,将商会调解的灵活性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相结合,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的设立,是东莞仲裁委服务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突破。未来,东莞仲裁委将立足东莞两岸创新发展实际,以中心为载体,持续深化涉台仲裁服务创新,充分发挥仲裁在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东莞打造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新高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