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2年4月21日,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部分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其中32人担任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此,我委对省律协此次各委员会名单人选表示热烈祝贺!
现转发“广东律师之家”微信公众号《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近日,第十二届省律协委员会已基本组建完成,现公布工作委员会(24个)和部分专业委员会(49个)组成人员名单。近期将启动部分新增委员会及省律协相关内设机构的组建工作,敬请关注!
一、党建工作委员会
主任:刘晓军
副主任:朱志强、杨亮、杨豪、郑宇佳、李勇林、林建源、穆银丽(女)
秘书长:叶秀雄
副秘书长:邹芳(女)、林贞亮
二、会员处分复查工作委员会
主任:鲁楷
副主任:孙成、霍庭、沈继光、吴建伟、马红兵、唐军、钟华
秘书长:陈骞(女)
副秘书长:罗凌(女)、赵俊
三、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
主任:吴江
副主任:赵东川、李惠炫(女)、李锡国、史宏斌、柯民
秘书长:罗丽敏(女)
副秘书长:赵维春
四、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
主任:郭中亮
副主任:邝日勇、徐卫光、陈壮、周红军、曾海华
秘书长:杨满玉(女)
副秘书长:周志鑫
五、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委员会
(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委员会)
主任:姚忠平
副主任:王斌、王向东、张旭东、宁向东、张成勇、刘紫波、李鲲、张伟伟
秘书长:钟剑锋
副秘书长:戴选涛、林木明
六、文化与宣传表彰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广鹏
副主任:郑懿(女)、孙敏、杨银笛(女)、卢国桢(女)、周敏(女)、刘红军、欧泽明
秘书长:李逸文
副秘书长:陈一杏(女)、林玮(女)
七、财务监督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任:徐立(女)
副主任:全朝晖、何志军、丘松、欧阳俊胜
秘书长:任丹(女)
八、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
主任:周磊
副主任:陈志辉、钟宏炬、戴凯、钱敏、王海志、戴秋生
秘书长:李宣
副秘书长:李艳娜(女)
九、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主任:汪洋(女)
副主任:王静(女)、林海鹰(女)、李红霞(女)、徐芳(女)、郑惠娜(女)、潘永红(女)、李玮(女)、贡小娟(女)
秘书长:黄钰榕(女)
副秘书长:王淼(女)、舒芳(女)
十、会员福利与文体工作委员会
主任:刘春晓
副主任:纪建斌、赵晓飞、罗广平、景嘉琦(女)、赵丹(女)、覃俊翔
秘书长:黄哲
十一、“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主任:韩俊(女)
副主任:杨小菁 (女)、陈茵明(女)、李爱东(女)、曾学智、刘国光、黄悦峰、黎霞(女)
秘书长:杨海燕 (女)
十二、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主任:康小鸫(女)
副主任:鲁阳、孔祥辉、张志青(女)、邓向龙、陈育娟(女)、林银汝(女)、朱运德
秘书长:罗晓云(女)
副秘书长:胡青林、梁友明
十三、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主任:郜超
副主任:杨振锋、黄亮平、黄庆礼、张育根、陈浩鹏、李晓月(女)、陈凯岸(女)、范元葵
秘书长:李晓月(副主任兼任)
副秘书长:程晶磊、龙翔
十四、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
主任:钟铁蕙(女)
副主任:邢志强、林斯丹(女)、叶进国、王煌、陈文丁(女)、胡俊杰、刘国梁、刘茗轩
秘书长:古嘉敏(女)
副秘书长:陈列、黄乐声(女)
十五、村(社区)法律顾问与
乡村振兴法律工作委员会
主任:辛先霞(女)
副主任:杨杨、陈宝龙、王佳强、黄庆勇、龙光钊、梁国驹、李召明
秘书长:黄庆华
副秘书长:张水英(女)、陈换弟(女)
十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妙财
副主任:刘响亮、王志、区德龙、郭志武、黄国凤(女)、蒋锐华、占亮
秘书长:刘响亮(副主任兼任)
十七、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
主任:尹成刚
副主任:张由、高文杰、熊军、彭明致(女)、付红燕(女)、李焕江、黄景禧
秘书长:周力思
副秘书长:叶斌、何紫妍(女)
十八、“一带一路”与外事工作委员会
主任:潘立冬
副主任:熊代琨(女)、陈赞(女)、黄晖、左缅章、邵建华、方炳华
秘书长:陆薇(女)
副秘书长:杨波(女)、尹颖(女)
十九、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
主任:王飙尘(女)
副主任:蔡俊敏(女)、许建平、肖宇文
秘书长:谭芷韫(女)
二十、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
主任:吴明场
副主任:钱子若 (女)、田丰、付朝辉、李君、李重炜、黄嘉慧(女)
秘书长:胡必武
二十一、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
主任:曹建宇
副主任:陈小雄、蔺存宝、李远勇、李德汉、梁小军、刘琛、曾小伟、欧阳兵
秘书长:曾小伟(副主任兼任)
副秘书长:冯梅(女)、蓝荣富
二十二、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工作委员会
主任:唐国雄
副主任:李欣蕾、陈伊利(女)、潘秋波、陈星(女)、史珊珊(女)、黄爱华、樊永强
秘书长:王晶(女)
副秘书长:马月阳(女)
二十三、信息化建设工作委员会
主任:原峰
副主任:刘响亮、袁正海、王平、李驰(女,广悦所)、汪斌
秘书长:张德明
副秘书长:王子文(女)
二十四、关爱老律师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文婕(女)
副主任:欧建华、刘棉春(女)、郑静昊、余庆环(女)、李捧玉(女)、周密
秘书长:何国瑜(女)
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郑城
副主任:李桐样、戴兴才、刘艳平(女)、骆世明、肖响华、任忠孙、黄琦鑫、黄国根、余安平、钟其胜、罗小柏
秘书长:余安平(副主任兼任)
副秘书长:张颖慧(女)
二、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
主任:郑剑民
副主任:陈满平、李伟东、吴里新、黄坤冰、谢文辉、杨晨、李若梅(女)、许霖鸿、傅政杰
秘书长:廖翀(女)
副秘书长:罗杰、梁敏瑜(女)
三、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
主任:南芳(女)
副主任:张经中、郭朝辉、吴婧(女)、谭仲萱、马成、宋福信、何锦浩、陈松创、李红辉、吴嘉欣(女)
秘书长:何锦浩(副主任兼任)
副秘书长:陈亮(法制盛邦所)、洪树涌、苏春妹(女)
四、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陈永忠
副主任:吴炳波、翁作熙、杨燚、代鹏、刘平凡、唐以明、刘晓安、陈启环、谭伟雄
秘书长:吴炳波(副主任兼任)
副秘书长:黄文雄、黄伟麟、梁佳丽(女)
五、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王俊凯
副主任:宋万俊、徐建民、龙春华、陈金玉、蔡艳雪(女)、李增臣、张小伟(品杰所)
秘书长:魏托
副秘书长:李春城、张瑛(女)
六、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游植龙
副主任:杜芹(女)、丁保银、宋耀红(女)、郭璇玲(女)、宁淑娟(女)、李小非(女)、戴维(女)、古筝(女)、程晓阁(女)
秘书长:范春燕(女)
副秘书长:邓云龙、梁颖珍(女)、胡劲科
七、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李立坤
副主任:杨梅(女)、曹春和、陈华庭、唐胜利、郭鹏、苏文卿(女)、张豫侃、郭春宏、易学超、叶剑军
秘书长:黄桂洪
副秘书长:赵华(盈科<佛山>所)、胡丽琴(女)、吉同燕
八、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肖硕彬
副主任:张吕(女)、杨国强、郭素颐(女)、杨彬、汪伟、庄成林、施广俊(女)
秘书长:郭素颐(副主任兼任)
副秘书长:林晓媚(女)、黄颖(女)
九、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谈凌(女)
副主任:朱小红(女)、唐稳、李山林、郑飞虎、周军伟、徐江华、谭展龙
秘书长:卢列
副秘书长:陈康康、吴颖俊
十、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陈军
副主任:刘亚晶(女)、屠朝锋、余峥、邓文婧(女)、卢旺盛、兰宗麟
秘书长:冼科
副秘书长:李丹(女,国枫<深圳>所)、赵宝栋
十一、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邓黎(女)
副主任:高超强、江光华、李丽莉(女)、招伟松
秘书长:潘洁
十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邹阳
副主任:谭福龙、凌学庆、钟智芬(女)、胡东、曾越华、刘李(女)、姚伟(合盛所)
秘书长:张莉(女)
副秘书长:罗剑文、彭利(女)
十三、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林泰松
副主任:吕春华、戴国梁、陈克宇、徐清波、张允、巫晓伟、吴剑平(女)、胡玉芳(女)、童志坚
秘书长:洪婷(女)
副秘书长:官金福、徐剑文
十四、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闵三军
副主任:王瀚、林志强、杨慧杰(女)、张丽(女)、杜鸣欣、张方硕(女)、邓见平(女)、肖卫华、张育华、桂明昊、黄建球
秘书长:史萍(女)
副秘书长:李建蓉(女)、练贤君
十五、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郑泳东
副主任:许怿滨、吴桐、张德惠(女)、职消寒(女)、龚敏、雷任芬(女)
秘书长:李慧贤(女)
副秘书长:黄威(德恒<珠海>所)
十六、城市更新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王劲松
副主任:张伶娟(女)、陈仲生、李晓保、周意涵(女)、黄家章、韩纬武、蓝恩鸿
秘书长:蔡樱梓(女)
副秘书长:叶智锷、霍燕华(女)
十七、银行与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祝理力
副主任:尹星、陈佳娜(女)、曾捷、王霞(女)、常运鹏、王耀伟、方晓龙、林少华、赖晓静(女)
秘书长:张华(女)
副秘书长:金振朝、余彦静(女)
十八、互联网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张良华
副主任:周霞(女)、林敏(女)
秘书长:刘龙
十九、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钟瑜(女)
副主任:翟彩娟(女)、黄永新、龙喜福、周渊(女)、石向阳、李溶江、陈坚、孙艺茹(女)
秘书长:李艺(女)
副秘书长:燕学善、吴碧虹(女)
二十、融资租赁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丘彪山
副主任:王焯杰、李志嘉、陈洲、曹阳辉
秘书长:禤蕴菁(女)
二十一、信托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李魏
副主任:陈科军、韩宇、陈瑞莲(女)、韩曼莉(女)、孙艳丽(女)、钟沛桦(女)
秘书长:胡建成
副秘书长:詹惠玉(女)、陈连志
二十二、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
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叶明
副主任:赵洁仪(女)、黄小芳(女)、吴波、钟晴(女)、倪洁云(女)、蔡若波、薛鹏
秘书长:郑天河
副秘书长:蒋瑜文(女)、高毅超
二十三、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叶俭
副主任:黎志军、吴让军、李文立、程跃华、张勇、梁超平
秘书长:魏艟
副秘书长:闫洪师、蒙晓丽(女)
二十四、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王广华
副主任:何俊(女)、卜小军、董宜东、卢扬见(女)、黎叶、何冰玲(女)、叶秀进、陆垂军
秘书长:邱斌斌
副秘书长:陈伟善、罗毅玲(女)
二十五、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王永红
副主任:余伦、陈建南、王峰(海鸿所)、孙大勇、魏永才、车小燕(女)、刘孟斌、胡子骐
秘书长:吕海山
副秘书长:王昕、李林辉
二十六、数字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罗振辉
副主任:田子军、苏东海、李伟斌、叶卫平、李洁(女)、刘勇、王德华、辛小天(女)
秘书长:彭莎(女)
副秘书长:王岩飞、黄润部
二十七、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林翠珠(女)
副主任:黄素芳(女)、许光玉、徐洪恺、吴勇(华商<盐田>所)
秘书长:陈群(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所)
副秘书长:王沛仕
二十八、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郑子殷
副主任:陈映虹(女)、秦建龙、肖伟东、沈海洲、黄芸(女)、梁思梅(女)、潘杏甜(女)
秘书长:郑雪梅(女)
副秘书长:周倩仪(女)、韦冠杰
二十九、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余苏(女)
副主任:陈万来、韩宇烈、欧艳(女)、胡晓武、章书锐(女)、董其运
秘书长:闫涛
副秘书长:卢润姿(女)、罗延飞
三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郭蕾(女)
副主任:蔡飞、曾跃、宋喜霞(女)、彭波、彭湃、曾凡新、刘家峰、蔡浩、曾兴风(女)、张瑞强、林胜强
秘书长:黄梦燕(女)
副秘书长:贤笑岩(女)、穆清、林汪洋(女)
三十一、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刘文洪
副主任:刘萍(女)、何灿(女)、刘南筠(女)、鄢义兵、陈涛、王学堂、黄嘉焯、林红福
秘书长:周伟清
副秘书长:王春平、杨庆(女,海际明所)
三十二、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葛志坚
副主任:庹明生、何平(女,鹏浩所)、李俐葭(女)、李宛珊(女)、肖柳珍(女)、李立(女)
秘书长:顾力
副秘书长:高兰(女)、陈粉娜(女)
三十三、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陈勇儒
副主任:杨瑞华(女)、邵卫国、张建来、章利兵、黄晓东
秘书长:方黛(女)
副秘书长:杨爽(女)
三十四、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杨运福
副主任:刘玉招、方金贵、张韶、余文海、孙智兰(女)、郑三军、邱永海
秘书长:赖煜康
副秘书长:朱灏、杨宗厚
三十五、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刘延喜
副主任:冯江、吴凯(恒益所)、戴锦良、董咏宜(女)
秘书长:杨河
副秘书长:何华玲(女)
三十六、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主任:杨年峰(女)
副主任:顾芳(女)、尹恩林、江申生、刘杨红、何桂声、童亚贤、肖娟(女)、范宇翔
秘书长:苏晓军
副秘书长:张棹立(女)、曹巧玲 (女)
三十七、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主任:宋儒亮
副主任:陈一天、朱少波、陈燕维(女)、郑泽敏、何万龙、尉迟明、黄定球、朱延(女)、方卫
秘书长:李云舒(女)
副秘书长:马小鹭(女)
三十八、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马晓艳(女)
副主任:罗海龙、唐高翔、吴拥军(女)、魏剑鸿、吕志合、詹秦(女)、王永敬、郑平进(女)
秘书长:黄嘉莹(女)
副秘书长:雷英(女)、郑敬维
三十九、国际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闪涛
副主任:陈均艺、叶蕾(女)、张金慧、关婷允(女)、熊卫国
秘书长:向少云(女)
四十、跨境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贾红卫
副主任:孟庆国、黄福龙、王伟圣、何仕景、张静(女,敬海所)
秘书长:徐军
副秘书长:王妙旋(女)、袁培皓
四十一、跨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李纲
副主任:嘉海霞(女)、王历(女)、李练(女)、许国成
秘书长:吴思颖
副秘书长:冯颖仪(女)、文婷(女)
四十二、跨境电商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詹朝霞(女)
副主任:余焯文、封海滨、颜赟赟(女)
秘书长:向劲
四十三、涉外知识产权与
信息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申元林
副主任:高剑锋、刘骥(女)、李治国、吴秀荣、杨乾武
秘书长:付丽莎(女)
副秘书长:曾赟、周蓉(女)
四十四、涉外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颜勇
副主任:陈少挺、陈斯明(女)、梁圆圆(女)、潘效辉(女)
秘书长:梁圆圆(副主任兼任)
副秘书长:何晓蕾(女)
四十五、申诉再审专业委员会
主任:陈耀权
副主任:丁亚民(女)、王欣、王超、廖焕国
秘书长:林传富
副秘书长:但曦(女)
四十六、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赵汉根
副主任:周云、王浩、贺树奎、赖向东、隋淑静(女)、苏崎、郝飞
秘书长:张蓉(女)
副秘书长:何伟雄、马慧莲(女)
四十七、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陈群(女,普罗米修所)
副主任:周静(女)、廖永强、李军林、干志峰、许华仁、黄少君(女)
秘书长:陆明(女)
副秘书长:许玉洁(女)、陈彪(润朗<深圳>所)
四十八、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李竞(女)
副主任:邹耀明、黄建南、程珂昵(女)、谭劲松
秘书长:程珂昵(副主任兼任)
副秘书长:梁宇麒
四十九、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李兰兰(女)
副主任:王伟、尤德卫、陆星州、吴仲明、黄露清(女)、熊晓军、汪翊、李茂淑、蒋泽用
秘书长:陈晓薇(女)
副秘书长:刘君雅(女)、王艺、张亮
(卢偲旻撰稿 温立钦编审)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立案咨询电话:0769-28829260
0769-22884213
立案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