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东莞仲裁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仲裁工作有关意见精神,坚决落实东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东莞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始终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积极推进“仲裁+公证”深度融合,全力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提升,取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协作的积极成效。近日,我委有关工作得到司法部,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省司法厅,东莞市委政法委、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东莞市司法局等部门充分肯定。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政法”自媒体、广东省司法厅“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东莞市委政法委“东莞政法”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莞香花开”微信公众号、东莞市司法局“东莞普法”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南方日报及“南方+”、东莞日报“i东莞”、东莞阳光网“知东莞”等媒体和平台相继进行了报道,现予集中转发。
(卢偲旻撰稿 梁闻达编审)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立案咨询电话:0769-28829260
0769-22884213
立案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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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