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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新潮到东莞仲裁委调研指导
发布日期:2022-05-18

  5月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新潮率队莅临东莞仲裁委员会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潘新潮副主任一行参观了东莞仲裁委前厅等候区、仲裁功能区和内部办公区,详细询问案件受理、视频开庭、结案归档等仲裁实务,现场了解东莞仲裁委高效便利服务仲裁参与人各项举措。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伍志鸿主任、杨莉副主任,市司法局蔡万里副局长和我委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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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蔡万里副局长介绍了市司法局联系支持东莞仲裁委工作有关情况。东莞仲裁委潘长河主任汇报了东莞仲裁委积极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各方面进展,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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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新潮副主任表示,市人大一直关注东莞仲裁机构的设立事宜,早在2016年即通过市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现场调研和向市政府送达调研报告等方式大力推动东莞仲裁委申报设立。他强调东莞仲裁委是东莞唯一合法登记的仲裁机构,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了良好作用,切实维护了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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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新潮副主任充分肯定东莞仲裁委取得的工作成效:一是克服困难,完成组建;二是开局良好,超出预期;三是改革创新,走在前列;四是坚持“双统筹”“两手抓”,服务“不打烊”“不走样”。

  潘新潮副主任对东莞仲裁委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期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仲裁工作的正确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防范财务、廉政、保密、信息化等风险,切实维护品牌声誉;自觉对标优秀机构,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高仲裁服务水平;积极主动扩大宣传,全力推广仲裁业务,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商协会组织、官方主流媒体和各类自媒体的作用,不断提高东莞仲裁委的知名度。他表示,市人大将加强监督仲裁法的贯彻执行,支持东莞仲裁委依法发展壮大,更好服务“双万”新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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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谢财良、余捷开,市司法局彭浩强以及我委黄俏安、梁闻达、李翠珍等参加以上活动。

撰稿:温立钦   编审:卢偲旻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立案咨询电话:0769-28829260

       0769-22884213

立案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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