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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与东莞市吴川商会和广东天禀律师事务所开展座谈交流
发布日期:2022-05-23

  5月10日下午,东莞市吴川商会易亚剑会长带领商会企业家与商会法律顾问广东天禀律师事务所欧宁馨主任一行到我委座谈交流。我委潘长河主任陪同参观前厅等候区、仲裁功能区和内部办公区,着重介绍高效便利服务有关仲裁参与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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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潘长河主任介绍了我委运作以来的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商事仲裁在高效快速、一裁终局、保守秘密等方面的优势,全方位解答吴川商会企业家关心的各类问题。易亚剑会长对我委启动运作以来取得的成果表示赞赏,介绍了吴川商会会员组成和服务企业家有关情况。东莞市律协家事法律专委主任、广东天禀律所主任欧宁馨从服务商会、服务企业角度阐明了仲裁制度的运作与成效。各方共同就会员企业对仲裁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及高效防范化解经济纠纷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表示将加强沟通交流,通过法律宣讲、调解共建等方式,加强仲裁机构与商会的对接,提升会员企业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推动企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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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吴川商会荣誉会长、党支部书记黄福勇,商会执行会长、党支部副书记蔡秀钊,商会创会会长林振华,商会荣誉会长、东莞市混凝土协会会长陈光,商会荣誉会长李土贵,商会常务副会长、青企会主席林宇明,商会常务副会长李观水,商会常务副会长陈永,商会常务副会长黄腾光,商会常务副会长龙云飞,商会副会长、青企会秘书长杨华炳,商会秘书长蔡贵方等领导和企业家,广东天禀律所谢文泽、宁昊律师,我委黄俏安、梁闻达、李翠珍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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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温立钦   编审:李翠珍)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立案咨询电话:0769-28829260

       0769-22884213

立案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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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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