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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走访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5-25

  5月24日上午,我委潘长河主任带队赴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走访交流。东方昆仑东莞律所主任李晓保律师对我委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陪同参观了律所办公区、阅览室以及党建室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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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李晓保主任全面介绍了东方昆仑东莞律所的组织架构、工作理念及专业专长等情况。我委潘长河主任介绍了东莞仲裁委历史沿革和启动运作以来工作情况,双方就仲裁实务、仲裁效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就未来加强党建共建、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达成共识。我委潘长河主任为东方昆仑东莞律所李晓保主任颁发了仲裁员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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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昆仑东莞律所副主任曾国华、党支部书记罗思玲、监事长李杰、律所昆仑学院院长何斌、执行院长文锋、律所发展研究院院长刘广银、律所管委会副主任邓雄锋,我委黄俏安、梁闻达、李翠珍、袁晓晖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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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立案咨询电话:0769-28829260

       0769-22884213

立案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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