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东莞仲裁委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是在我们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豪情满怀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中共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主题,实事求是总结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深入分析广东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全面部署今后五年各项工作,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要求,切合广东实际,体现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期盼,是指导广东未来一个时期发展的施工图、任务书。要深刻把握省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省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与学习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营造学习贯彻省党代会和省委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东莞仲裁委要按照“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开创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的要求,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百折不回的进取心态,努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致力打造成东莞法治建设和湾区法律服务的靓丽名片,助力东莞在“双万”新起点加快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撰稿:温立钦 编审:卢偲旻)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立案咨询电话:0769-28829260
0769-22884213
立案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