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与法律同行的交流,提高仲裁服务质量,6月16日上午,东莞仲裁委有关负责同志带队到东莞唯一莞港联营律所星啸-赵·司徒·郑(东莞)联营律师事务所走访座谈,律所主任王德华、副主任宋雪峰、高级合伙人赵国荣等陪同参观律所办公区。
座谈会上,东莞联营律所宋雪峰副主任介绍律所设立的背景、业务范围和运作情况。赵国荣高级合伙人分享其在香港代理仲裁案件的经验,表示期待东莞仲裁委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和大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东莞仲裁委潘长河主任、黄俏安副主任介绍了东莞仲裁委成立背景和启动运作以来业务开展、便利服务仲裁参与人的有关情况。双方围绕促进莞港两地仲裁法律服务对接、高标准开展仲裁员队伍建设等进行深入讨论。未来双方将加大合作,借助各自平台优势加强东莞与香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联系,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在莞港澳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推动大湾区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东莞联营律所曾一智、陈晨、邓美珍、余国华,东莞仲裁委梁闻达、李翠珍、卢偲旻等参加活动。
(撰稿:温立钦 编审:卢偲旻)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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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