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茂名仲裁委员会顾问马学友率茂名仲裁委主要负责团队来访我委座谈交流。马学友副主任一行参观了前厅等候区、党建文化区、立案咨询区、仲裁庭室和内部办公区等功能区,实地了解东莞仲裁委启动运作各方面情况。 潘长河主任对茂名仲裁委同行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座谈会上,双方介绍了各自机构组建、运作的基本情况和仲裁服务的工作亮点,并就队伍建设、案件质量管理、业务风险防范以及如何增强机构活力等进行了全面的交流。双方将以本次交流为契机,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在业务交流、信息化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更好发挥仲裁机构体制机制优势,共同推动省内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院长、教授,茂名仲裁委委员马波,广东省律协副会长、茂名仲裁委副主任彭华,茂名仲裁委委员、秘书长庞奇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茂名仲裁委仲裁员谭宇生,茂名仲裁委仲裁秘书杨怡心、梁颖珊、黄丽,东莞仲裁委黄俏安、梁闻达、李翠珍、孙成蛟参加活动。 (撰稿温立钦 编审卢偲旻)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立案咨询电话:0769-28829260 0769-22884213 立案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