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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近期仲裁服务安排的公告(2022年3月13日)
发布日期:2022-03-13
根据东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仲裁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本会调整近期仲裁服务安排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4日起,本会全部仲裁服务调整为在线方式进行,暂停现场立案及庭审安排。请拟到本会办理立案和提交材料的仲裁程序参与人通过本会网上办案大厅(网址https://dgac.sctodr.com/front)办理有关事务,经审核通过后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有关立案事宜,本会将安排专人予以对接联系。
二、本会原计划于近期现场开庭、调解和进行其他仲裁程序的案件,调整为在线办理或改期,具体情况,请联系办案秘书。
因有关调整安排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本会将根据东莞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服务方式,继续为各方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仲裁服务。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电话:0769-28829260 0769-22884213
邮箱:dgac03@arbdg.com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130室
邮编:523015
东莞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13日
(温立钦撰稿 李翠珍编审)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