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律师同行的沟通交流,5月6日下午,我委潘长河主任带队赴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走访交流。东莞法制盛邦律所负责人、管委会副主任袁琦律师对我委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陪同参观了律所党建长廊、律师服务中心和办公区等。
双方介绍了各自机构成立、运作基本情况以及特色和亮点工作,并就党建共建、仲裁宣传推广、仲裁特色发挥、仲裁人才培养、仲裁调解合作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我委班子成员为东莞法制盛邦律所获聘的11位仲裁员颁发了聘书。
东莞法制盛邦律所党支部书记、管委会委员叶小玉,管委会委员陈富、何云龙、黄开颜,我委黄俏安、梁闻达、李翠珍等参加了活动。
撰稿:温立钦 编审:李翠珍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立案咨询电话:0769-28829260
0769-22884213
立案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为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