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东莞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一行走访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学习法律服务同行先进管理经验,听取对加强本地仲裁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意见建议。
众达律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周广荣律师全面介绍了该所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信息化系统和业务发展规划。东莞仲裁委潘长河主任介绍了东莞仲裁委历史沿革和启动运作以来队伍建设、案件办理等情况。双方还就人才培养、创新能力提升、仲裁服务推广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东莞仲裁委负责人为众达律所获聘仲裁员、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并参观了众达办公区、档案室、众享文化区等场所。
众达律所创始人姬明镜,执行合伙人鲁浩强、陈平,合伙人肖永阳、王晓东,东莞仲裁委黄俏安、梁闻达、李翠珍、孙成蛟、郭梓杰参加活动。
(郭梓杰撰稿 卢偲旻编审)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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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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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