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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仲裁委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妥善解决新经济新业态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22-11-28


  自对外受案以来,东莞仲裁委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强化仲裁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职能作用,打造“仲裁+调解”“仲裁+公证”等“仲裁+”创新机制和服务品牌,全面助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1月28日,记者了解到,东莞仲裁委成功促成一宗租赁合同纠纷和解结案,该案涉及新经济形态的网约车合同纠纷。



  日前,案件当事人关某亲自送来一面印有“心存浩然正气,为民提灯前行”的鲜红锦旗,对东莞仲裁委的高效服务表示感谢。

  仲裁员黄开颜和办案秘书宋婷参与此次纠纷的解决。据悉,该案双方当事人因履约发生争议,网约车承租人多次尝试与网约车出租企业协商或调解均无果,双方合作关系降至冰点。无奈之际,承租人根据约定的仲裁条款尝试向东莞仲裁委提起仲裁。

  组庭后,仲裁庭和办案秘书立即研判案情,充分了解汽车租赁行业惯例和网约车经营相关要求,结合本案实际,对案件深入梳理和分析。同时,通过“背对背”调解、建立调解群聊等多种方式,为双方架起良好的沟通“桥梁”,引导双方在车辆使用折旧、押金抵扣与退还、租金预付与退还等争议点进行有效沟通,促使相互理解、各让一步,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最终,双方通过东莞仲裁委线上办案系统便捷地在线签署了和解协议,足不出户完成有关程序并妥善解决了纠纷,取得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顺利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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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车辆承租人关某表示,这是他第一次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商事仲裁程序快捷简便、非常人性化,对东莞仲裁委贴心、细致、专业的服务十分满意。

  在该案中,双方从争议分歧较大、矛盾激烈尖锐,到平和交流、达成和解的转变,是东莞仲裁委认真落实全过程促调解办案理念,践行为商事主体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服务宗旨,是努力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积极成效的生动案例。

  接下来,东莞仲裁委将继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措并举促调解、化纷争,用心用力用情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优质仲裁服务。

来源|南方+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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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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