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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一行到访东莞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7-18
7月17日下午,韶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炳桂一行到访东莞仲裁委员会,参观了东莞仲裁委各功能区,详细了解仲裁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双方围绕仲裁机构改革、仲裁业务开展、人才队伍建设等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一致同意今后加强联系,坚持“法治初心,服务为本”,共同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韶关仲裁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王军,东莞仲裁委潘长河、梁闻达、周霁鸿参加活动。
撰稿|周霁鸿
编审|梁闻达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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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
124号1栋130室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