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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协委员 东莞仲裁委仲裁员李爱东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发布日期:2024-01-31



  2024年1月12日,在市政协委员、仲裁员李爱东的不懈努力下,东莞仲裁委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化解各方当事人积怨已久的矛盾,取得和谐共赢、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为表感谢和对我委“调解护民、仲裁利民”服务品牌的认可,被申请人赠送了“尽职尽责、化解矛盾、公正无私、调解纠纷”的鲜红锦旗。

  本案标的额达数百万元,二申请人的本请求与被申请人的反请求南辕北辙,各方互不相让,且涉及调查取证以及合同效力认定等,争议较大。组庭后,仲裁员李爱东多次联系办案秘书谢欣研判本案争议焦点,于庭前通过长达两小时的“背对背”调解,向各方释明法理,为各方架起良好的沟通桥梁,缓和各方之间紧张的气氛,最终促使各方达成调解,案结事了,各方握手言和。根据东莞仲裁委相关规定,办案秘书谢欣及时为本案办理了仲裁费用退还手续,进一步降低了各方的解纷成本。

  东莞仲裁委高效化解房屋租赁等不动产纠纷、助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持续强化仲裁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职能作用,打造“仲裁+调解”服务品牌,注重发挥调解效用,力争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优质的调解仲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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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谢 欣

编审|郑水强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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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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