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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调研东莞仲裁委、市律协涉外法治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28

  3月20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梁杰钊率调研组赴东莞仲裁委、市律协调研涉外法治建设工作,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司法局等相关负责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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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东莞仲裁委,调研组听取了仲裁委近年在涉外法治领域的工作情况,肯定了其为东莞涉外法治建设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希望下来继续深化涉外仲裁工作,积极开展涉外仲裁交流合作,与港澳涉外法律事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选聘高水平涉外仲裁员,向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方向努力,不断提升东莞涉外仲裁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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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律师协会,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律协在完善吸引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莞执业的配套政策。双方围绕优化大湾区律师在莞执业环境、加强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对接等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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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杰钊结合实际对下来全市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加快推进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成立,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二是大力推动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涉外法律人才到东莞执业,充实东莞涉外法律人才队伍;三是努力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和优化涉外业务处理流程和联系对接机制;四是积极开展合作交流,将“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搭建更高层次的交流合作平台;五是做精做大做强全市律师行业,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助力法治社会、法治东莞建设。


  【延伸阅读】2024年3月,东莞仲裁委员会迎来获批成立五周年和启动运作对外受案三周年。经过不懈努力,东莞仲裁委各方面工作,特别是涉外仲裁服务取得长足进步,2023年涉外案件标的额位居全国前列。东莞仲裁委全委上下将牢记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守正创新、埋头苦干、夯实根基、锐意进取,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全力将东莞仲裁委打造为东莞法治建设和湾区法律服务的一张靓丽名片。


来源:东莞市法学会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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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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