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至25日,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仲裁协会、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协办的“2024年仲裁与司法鉴定融合创新专题培训班”在上海成功举办。培训班得到了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上海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副局长郑振玉出席开班仪式并授课,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舒国华及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邵万权、上海仲裁协会会长俞卫锋、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杜志淳分别在开班仪式上致辞。潘长河主任代表东莞仲裁委员会应邀出席开班仪式。
舒国华在致辞中指出,仲裁和司法鉴定同属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度的互通性和兼容性。探寻仲裁与司法鉴定融合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打通专业壁垒,提升服务质效,是仲裁行业和司法鉴定行业共同的课题,是立足于法治建设框架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一次全新尝试,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必然趋势。
邵万权、俞卫锋、杜志淳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司鉴院培训交流工作的成绩,表示“仲裁与司法鉴定融合创新专题培训班”的举办,迈出了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一步,既创新了工作模式,又强化了合作交流,是一次大胆尝试和创新举措。相信本次培训将有力促进仲裁活动更加有效利用司法鉴定意见来维护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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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邀请了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仲裁委员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华东政法大学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仲裁法律制度、仲裁与司法鉴定融合发展、仲裁案件中司法鉴定实务及司法审查要点、司法鉴定程序及实践等专题内容进行授课。东莞仲裁委陈灿荣仲裁员应邀做主题为“内地与香港仲裁机构书写鉴定程序差异及对内地仲裁工作的促进”的授课。
来自全国各仲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校及企业的12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学员们普遍反映培训主题新颖、课程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培训拓宽了新视野、补充了新知识、引发了新思考,将有效推动司法鉴定与仲裁工作融合发展。
主要来源: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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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