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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立新:大湾区要成为亚太地区仲裁的领先示范区域
发布日期:2024-11-13

  为助力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护航高质量发展,东莞仲裁委员会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加力提质,成效明显。南方+东莞法治频道推出栏目《仲裁莞策》,对话专业人士、行业大咖,探讨仲裁领域的东莞策略,为法治东莞建设出谋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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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大湾区成为亚太地区仲裁的领先示范区域。”谈及大湾区仲裁服务的发展潜力,香港大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周立新如此说。近日,周立新参加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与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企业出海与大湾区跨境仲裁合作新路径”交流会,他以《大湾区仲裁发展的前景与机遇》作主题发言。

  首先,周立新对现状进行分析,列出了当前仲裁需求与服务的不足,原因是多为中小企业,缺乏国际仲裁知识;企业和法律从业者尚处于发展阶段;认识到巨头以外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仲裁需求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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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提升仲裁专业素养,周立新提出了不少建议,其中,法律英语教育包括:短期课程帮助法律从业者提升语言和专业表达、提高跨境仲裁中的交流能力。仲裁普法教育包括:合作设立基础仲裁法课程,提升法律人的仲裁知识。

  周立新强调区域仲裁合作机制的必要性,他表示,当前大湾区存在多个仲裁中心的分散管理问题,面临市场推广和服务不一致的挑战。需要设立统一的仲裁品牌或机构的重要性,包括集中资源,形成大湾区仲裁的“品牌”效应,以及规范和提升区域仲裁服务质量。

  周立新认为,大湾区仲裁服务很有发展潜力,可以通过教育、区域合作和专业律师团队的建立,助力仲裁需求的增长。大湾区仲裁服务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亚太地区仲裁的领先示范区域 。

来源:南方+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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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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