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东莞仲裁委应邀参加东莞市调解工作宣传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日期:2024-12-05


近百位企业和商协会代表参加,12家企业签署商事纠纷“调解先行”公约,6名调解员代表宣誓“调解行为规范承诺”,“2024年度东莞市十大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发布……12月3日上午,“共生发展,调解先行”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暨东莞调解大讲堂(第一期)在康帝国际酒店举行。

1.jpg

(活动现场)

本次活动由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办,东莞理工学院支持,东莞市调解协会承办,东莞市司法局莞城分局协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朝晖,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志良,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院长郑玉敏,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杨莉,市政协社法人资环委专职副主任袁新征,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琦,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黄文胜,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李晓丹,东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郑水强以及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调解协会等领导出席活动。来自全市企业和商协会、各司法分局及市调解协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近200名代表参加活动。

2.jpg

(活动现场)

市调解协会会长陈锡康为本次活动致欢迎辞并作简要介绍。他谈到,在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产生后,协会将立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商事调解的差异化特性,以倡导“调解先行”观念为抓手,推动社会力量多元参与,社会管理端、服务接收端、服务提供端、司法监督端和行业自律端协同发力。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朝晖在致辞中表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作为外向型城市,东莞市场主体众多、制造业发达、人口数量大、本地户籍人口数量与外来人口数量严重倒挂,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广大调解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不断完善调解格局,持续深化调解效能。

3.jpg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朝晖致辞)

4.jpg

(市调解协会会长陈锡康致辞)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活动现场,市调解协会副会长周静向与会企业和商协会代表提出“调解先行”倡议,12家企业代表签署商事纠纷“调解先行”公约。大家纷纷表示将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共同营造共荣共生的良好商业生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5.jpg

(市调解协会副会长周静宣读“调解先行”倡议书)

6.jpg

(12家企业代表签署商事纠纷“调解先行”公约)

市调解协会副会长刘浪波带领6名基层调解员代表就“调解行为规范承诺”作出宣誓,承诺将严格遵守调解行为规范,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将严格按照调解程序进行调解,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技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调解服务。

7.jpg

(市调解协会副会长刘浪波和6名基层调解员代表作宣誓)

活动现场,市调解协会副会长陈浩鹏还发布了“2024年度东莞市十大调解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典型案例涵盖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多个类型,体现了我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代表性、典型性,为调处同类纠纷提供了示范借鉴。

8.jpg

(市调解协会副会长陈浩鹏发布“2024年度东莞市十大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活动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特殊贡献调解员作出表彰。

9.jpg

(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黄文胜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颁发奖牌)

10.jpg

(市调解协会会长陈锡康为特殊贡献调解员颁发奖牌)

活动现场,协会一体化服务平台“东莞市调解协会”官网(网址:http://www.dongguanma.org.cn/)正式启用。

11.jpg

(东莞市调解协会官网)

东莞市调解协会与东莞理工学院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就调解工作的研究和推广以及调解专业人才的培养开展合作。

12.jpg

(东莞市调解协会与东莞理工学院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

随后的东莞调解大讲堂上,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院长郑玉敏作“法治解纷与调解”主旨演讲。

13.jpg

(郑玉敏作“法治解纷与调解”主旨演讲)

莞城司法分局局长严小艳、市调解协会副会长尹柱平、市调解协会副监事长龙双志围绕调解工作的现状和发展作经验分享。

14.jpg
15.jpg
16.jpg

(严小艳、尹柱平、龙双志作经验分享)

下来,市调解协会将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持续开展“东莞调解大讲堂”“调解专题工作坊”“示范调解法律诊所”和“调解先行”主题开放日等活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调解理念,完善调解工作格局,为东莞经济社会的新一轮大发展工作贡献行业力量。



来源:东莞市调解协会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CopyRights © 2021 www.arbdg.com 东莞仲裁委员会 版权所有 | 粤ICP备2021052578号
CopyRights © 2021 www.arbdg.com 东莞仲裁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