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动粤港澳三地调解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大湾区调解员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及施行了各自制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评审细则。三地法律部门根据各自制定的评审细则,完成了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的评审工作。经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六次联席会议同意,发布了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2024年)》,共146人。
东莞仲裁委10名仲裁员入选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分别为:陈方、陈锡康、贾红卫、刘浪波、熊代琨、赵汉根、周静、郭慧芳(香港)、刘帅贤(香港)、马耀添(香港)。
主要来源:广东司法行政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