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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之声”系列活动之“建设工程案件的仲裁方法”主题讲座举办
发布日期:2025-02-13

2月12日上午,由东莞仲裁委员会联合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东莞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东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东仲之声”系列活动之“建设工程案件的仲裁方法”主题讲座在东莞仲裁委员会智汇谷办公区顺利举办。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柳正权教授作主题分享。东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孙成蛟主持活动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业务秘书代表,在莞建设工程领域的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代表以及有关律师等60余人到场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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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正权教授结合系统化、事实解释、法律解释、利益衡量四种仲裁思维方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如何提升建设工程仲裁案件的办理质量与效率,既有理论深度、广度和高度,也有具体案例的呈现和实践分享,引起了现场听众的强烈共鸣和一致好评,让大家对仲裁解决建设工程争议有了更多的认识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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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是东莞仲裁委员会开春后主办的首场专业交流活动,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东莞仲裁委员会着力打造学习型、专业化仲裁机构的立委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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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吴仲明、副监事长袁琦,东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石岳,第一届东莞仲裁委员会委员宋志锋,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副主任郑水强、业务总监吴东,东莞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权庆华、陈晓彬、陈灿荣参加活动。


撰稿:王 颖
编审:吴 东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咨询服务电话:0769-28820008

电子邮箱:DGAC03@arbdg.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

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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