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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内地香港仲裁事业加强交流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司法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合作培养涉外仲裁人才有新举
发布日期:2025-03-06

3月1日,为期两周的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香港),在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的香港律政中心落下帷幕。
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合作举办的这场培训,为来自内地的杰出仲裁人才再添羽翼,助推他们成为中国仲裁事业发展与涉外法治建设中的栋梁之材。
这场培训的意义又早已超越培训本身。这是司法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相关职责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部与香港律政司深入交流合作的一次生动实践,其背后的深意更在于司法部积极推动内地仲裁行业与香港加强交流学习,支持香港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开班当日即表示,希望通过培训促进香港与内地仲裁制度的交流,加强两地在跨境争议解决方面的理解与合作,并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全力配合国家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

深化务实交流 利好政策加持


2月16日,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香港)在港启幕。
从学员的职业身份来看颇具代表性,有来自仲裁机构的管理者和仲裁秘书,有独立仲裁员,有律师,有高校学者,有企业法务人员,且兼顾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显然,这是精心遴选的结果。
他们,是司法部选定的涉外仲裁实务工作中的佼佼者;是香港法律人士眼中的“本身就已经拥有很丰富仲裁经验的内地法律界朋友”。他们每一个人身上的光环,也折射出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成就。近年来,司法部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相关职责,在推进仲裁法修改、加快仲裁改革创新、推进仲裁国际化专业化建设、深化仲裁国际交流合作和仲裁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作为,推动中国仲裁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4家仲裁机构,仲裁员6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9万多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此次在香港的培训,是2024年12月2日在北京开班的司法部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的延续。为何会将香港选做培训地,从司法部此前的一些大动作来看,已有迹可循。
司法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尤其是律政司多次交流,就深化与香港法律界的务实交流,加快合作培养法治人才,在民商事仲裁、调解等领域支持香港充分发挥独特优势,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等方面达成诸多共识。2023年,司法部与律政司签订了《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与法律服务合作的会谈纪要》(以下简称《会谈纪要》)。
上述培训班在香港开班前,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港(澳)资港(澳)仲裁”制度,强调要加快推进大湾区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并特别提及“充分发挥香港有关涉外法律人才培训机制的作用,实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项目”。

多种教学形式 加强学习互鉴


司法部对香港的支持可见一斑。当然,香港也有其独特优势。
香港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仲裁优选地,也是我国唯一采用普通法体系的地区,具备相对完善的仲裁法律制度体系和专业仲裁机构,在国际贸易、金融、建筑工程等方面汇集了一批熟悉普通法、熟练应用外语的仲裁人才资源。
去年11月8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下设的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挂牌成立,它是香港特区为培育熟悉国际法、普通法等领域的法律人才搭建的国际化培养交流平台,拥有丰富多元的国际法律教育资源。
正是看准了这些优势,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司法部在香港的窗口和代表机构,认真落实司法部与律政司《会谈纪要》关于加强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平台作用,主动与培训学院进行对接,梳理内地在港法律培训需求、协调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与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共同谋划确定“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作为司法部与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的首个合作项目。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对于此次培训也非常重视。翻开课程表,讲座、交流及参观等各种学习形式一应俱全,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林真龙、独立仲裁员杨炎龙律师、资深大律师聂心平等在国际仲裁界赫赫有名的人物都是授课人,香港高等法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大律师公会及多家知名的国际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技公司等都是交流参观的对象。
“既保证我们能学习到原汁原味的香港仲裁制度,又能让我们通过身临其境的体验,直观了解香港仲裁的运行状况。”南通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峥特别提及,课程采取全程英语方式授课,“由于普通法起源于英联邦国家,授课老师采用英语讲课,能更精准地展现普通法的相关内容,在这样的语境下学习,体验感很好”。

拓展认知领域 提升专业能力


学员们用“耳目一新”“收获满满”等词汇来形容这次学习体验。
“这些新知如同星辰,照亮了我对涉外仲裁的认知盲区。”曾经做过法官,如今在北京、上海等地担任仲裁员的李萍这样描述自己的收获,“香港的法律实践,不仅为中国在全球法律舞台上赢得了更多话语权,更为我们树立了尊重传统、拥抱创新的榜样。”
“这次培训的最大收获是对香港以律师(事务律师、诉讼律师)、法院、仲裁机构为代表的法治体系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了解和理解,并因香港司法体系的普通法特征,从而对以普通法为主导的国际法律法治体系有了更深刻认识,增加了今后应对国际法律纠纷、跨国法律纠纷的知识储备和专业自信。”国家电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风控管理部主任王定贤说。
在了解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电子邮件为主要发起仲裁方式,以及其他香港特区政府对于法律科技发展的各种规划和努力后,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毛惠刚表示,“相信在法律科技尤其是与仲裁相关的法律科技方面,香港和内地法律业界可以进行更有成效的交流和合作。”
香港特区政府对于仲裁发展的支持力度,也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香港特区政府202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为来港参与仲裁人士提供入境便利计划”,将使来港参与仲裁的仲裁员、证人、秘书等都可以无需申请工作签证即可便利来港。“这体现出了香港特区政府定向的、实实在在的对于仲裁的支持。”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总法律顾问杨希希说。
学员们的学习热情高涨。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绍喜经常提问,用他的话来说,“我希望通过这样的提问和交流,拓宽自己的视野,加深对国际仲裁的认识,为培养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创造更多的条件。”
“这次培训打造了‘一国两制’下内地与香港的仲裁界高端交流平台。”广东省贸促会涉外商事法律部部长王宁表示,仲裁服务“国之大者”,此次培训满载组织培养的感恩与收获,将牢记当前的责任与使命,带着未来展望与承诺。
据了解,下一步,司法部将在既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项目、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为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大湾区建设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记者手记


开始写这篇报道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在跟班过程中采访的各种素材竟然已经超过一万字了。
对于这些素材,特别难以取舍。以受访学员的感言为例,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很多话要说。给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当“毕业告别季”来临时,本该是最理性的法律工作者,有人却在致谢时哽咽了。
如今再去读当时记录下来的内容,仍然能“触摸”到学员们那份真挚的感激之情——对这场培训的组织者和承办者,对这场培训本身,因为在这里,他们的确收获到了不一样的知识、见识、远识乃至胆识——是的,他们从此有了深入参与国际仲裁的更多勇气与底气。
坦白说,整个学习的过程是繁忙辛苦的,至少从课程安排上来看,每一天都是满满当当的,经常要在一天里奔波数个场所。尤其是在香港短暂的午休时间里,很多饭店又都大排长队,悠闲地吃顿午餐,都成为奢侈的愿望。但学员们还是在这场培训中“甘之如饴”——让人耳目一新的普通法,原汁原味的香港仲裁制度,世界一流仲裁机构和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的经验,香港高等法院的审判现场体验,前沿法律科技公司的新技术展示等等,让一切辛苦都变得值得。
于个人而言,这一培训会给他们的职业生涯带来深远的影响;于我国的涉外仲裁事业而言,这一培训也必将产出更多出类拔萃的人才,为涉外仲裁事业及涉外法治建设输送强劲的动力。

培训结束之际,每一个参与者,都想要表达盈满心间的祝福——祝福香港这颗东方明珠永远璀璨,越来越好;也祝福我们伟大祖国的涉外仲裁事业和涉外法治建设明天会更好!



来源: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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