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由东莞市工商联(总商会)指导、东莞仲裁委员会主办、东莞市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协办的“东仲之声”系列活动之“仲裁新视野:企业出海、跨境争议与涉外合同实务”主题交流活动在东仲智汇谷办公区顺利举行。
Appleby毅柏律师事务所的陈希欣律师通过对比分析多个注册地的离岸公司特性及优势,解析投资者偏好离岸公司的动因。同所的姚华律师围绕私募并购中的离岸回购权,通过案例详尽剖析回购程序、限制条件及回购价格。Appleby毅柏香港办公室的苗蕾律师,从跨境基金融资的优势、基金设立、尽职调查等角度对跨境基金融资进行了深入探讨。
东莞仲裁委仲裁员、香港何敦律师行陈晓彤律师,通过分析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执行的案例,重点介绍债权人如何有效查询及调查债务人香港资产的方法,以及在香港申请执行内地仲裁需注意的关键问题。
广东知恒(东莞)律师事务所的邓佩芸律师,从合同类型特征、典型案例解析、审查方法指引三个维度入手,深入总结剖析了六类涉外典型合同的风险防范要点。
东莞市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郭春宏,东莞仲裁委员会郑水强、吴东、孙成蛟和业务秘书,有关商协会代表,律师和企业法务人员参加活动。
撰稿:李映霖
编审:吴 东
示范条款:
如果您选择由东莞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推荐在合同中约定以下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东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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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仲简介:
东莞仲裁委员会系司法部依法批复,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东莞市政府统一组建,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是东莞唯一的仲裁机构。
东莞仲裁委秉持“专业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东莞、面向大湾区、辐射国内外,致力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推动东莞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