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经多方共同努力,东莞仲裁委员会出具了正式对外受案以来首份调解书。该案既是东莞仲裁委首个调解案件,也是首个结案案件,获得了案件调解和结案的“双开门红”,同时也取得了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
在广东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支持帮助下,东莞仲裁委自3月31日对外受案以来,聚焦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不断细化服务举措,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对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仲裁事务“用心办、用情办、用力办”,坚持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经济、优质的仲裁服务,赢得了相关当事人和仲裁员的好评。
前述调解案件涉及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东莞仲裁委认真贯彻仲裁案件全流程促调解的办案工作方针,立案部工作人员从收取该案立案材料时起,即敏锐发现双方当事人并无意对抗到底,均有“各退一步”、解决问题的较大意愿。立案后迅速研判案情,分析调解可行性,并随即向仲裁员通报有关情况,在仲裁庭的主持下邀请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多次当面直接沟通,经反复充分交换意见,促使双方化解积怨情绪,坦诚友好对话,各自作出妥协,最终达成均可接受的调解协议。仲裁庭按双方共同的申请依据该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由东莞仲裁委当即确认用印出具调解书并当庭送达双方代理人。在立案短短27天后,促成双方消除分歧、握手言和,通过互利双赢的调解方式高效、顺利地实现案结事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取得双方均满意的结果,体现了东莞仲裁快速推进仲裁案件流程的“新速度”,体现了东莞仲裁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大力度”,更体现了东莞仲裁对群众负责、为当事人着想的“暖温度”。
下来,东莞仲裁委将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努力为东莞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不断完善发挥东莞仲裁的积极作用,作出东莞仲裁的应有贡献。
双方在仲裁员调解见证下达成和解
我委向双方代理人送达调解书